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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人事教育处 |
| 主要职能: 1.组织制定全所人才战略目标与规划工作,组织制订中长期人才发展战略和人才队伍建设目标,进行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。 2.进行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合理利用,制定和实施用人计划,负责各类人才的招聘和引进。做好优秀人才的培养、考察、选拔和任用,做好科技副职的选拔派遣。 3.负责各类人才申报工作,包括院士增选、百千人才工程、青年科技奖等推荐工作,并负责公派出国人员的推荐工作。 4.进行人力资源的开发与人才培养,负责职工的继续教育、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,制定并实施职工年度培训计划,安排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,提高人才质量,并组织安排职工的学历教育工作。 5.贯彻并实施国家和科学院的有关工资调整的方针政策,负责全所职工的工资发放、调整和管理以及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的落实和管理,职工请假、销假等工作。 6.组织全所职工的聘任和招聘工作,签订管理各类合同及协议。 7.组织完成职工年度和部门考核评价工作,建立和不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。 8.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和人事信息统计(ARP)的工作。 9.负责办理职工退休、离岗退养、辞(退)职和所内职工工作调动手续。 10.负责职工因公、因私出国(境)人员的政审工作,并为职工出具各类证明。 11.负责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。 12.负责离退休人员、离岗退养人员和待岗人员的管理工作。 13.负责历史遗留和在职职工的人事争议工作。 14.认真完成上级机关和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。
人事教育处工作人员: 卢葱葱(处长) 郭振永(副处长) 王 永 王菲菲 姚海琴 雷亚锋 林飞宇 王毓萍 刘建国 张文慧 寇中友
联系电话: 58887028 588870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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